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文件
湘科院党发〔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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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学院2018年科级干部调整和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湖南科技学院2018年科级干部调整和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经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湖南科技学院2018年
科级干部调整和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2018年1月18日党委会审定通过)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等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科级调整和选拔任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严格遵从中央和湖南省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促进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和整体素质提高,为实现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旗帜鲜明地培养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讲大局、敢担当、有本事、肯吃苦”的干部,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推动学校发展上来。
2.科学考核评价干部。注重考德,着重考核干部的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质;强化考绩,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突出考作风,以务实廉洁为重点,重点评价干部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实际表现。
3.强调人岗相适。把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和干部个人对单位本部门发展实际贡献和工作成效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指标。
4.不简单以票取人。把推荐票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但不简单以票取人,对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荐得票排位不靠前的干部,要综合考虑,公正对待。
5.改进选拔方式。着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而不是在分数、考试上竞争,不搞“凡提必竞”。
6.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加强党群与行政、机关与基层干部的纵向横向交流;加强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规定年限的干部轮岗。
7.大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优化学校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确保学校事业后继有人。
8.统筹干部资源。根据学校事业需要,统筹用好各级各类干部。
三、工作安排
分步进行: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师专业发展部主任、教师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师范技能发展部主任、任保卫处(综治办)办公室主任、保卫处(综治办)综治科科长、传媒学院学工办副主任、团委专职干事、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工办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主任、理学院学工办主任、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主任、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主任、音乐与舞蹈学院学工办主任、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综合办主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科科长等14个岗位2017年寒假前完成;其它岗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调整。
四、选任岗位及范围、条件
(一)选任岗位
所有科级岗位。
(二)选任范围及条件
选拔任用对象必须为本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员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正在脱产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不参与本次选拔)。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及相应职位的选拔任用条件与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与本岗位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现任正、副科级在职干部在原级别岗位调整时,不作学历要求。
2.资历要求:现任正科级干部可不作任职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干部必须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三年(2015年1月1日以前)或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2016年1月1日以前)。调入学校的工作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在学校工作一年以上。
五、选任程序
(一)动议
1.制定方案。根据干部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科级干部调整和选拔任用实施方案,公布选任岗位。
2.摸底。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每人对岗申报1—2个岗位。个人信息填报造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关条件,会同纪委、监察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民主推荐
(1)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但未满三年的申报正科级岗位的报名人员,采取竞聘的方式择优选任,竞聘者根据抽签顺序进行现场演讲,时间设定为5分钟以内。由校领导、干部群众代表现场进行民主测评。
(2)现任正科级和申报副科级岗位的报名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演讲和民主测评。但提任的干部需按要求进行民主推荐。
(3)党委组织部根据选任岗位的选任条件、报名情况、民主测评情况、民主推荐情况,分别征求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岗位所在部门负责同志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人选按照1:2提出初步推荐建议。
(4)经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意向性人选,提出拟任方案。
(三)考察
1.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资格审查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由书记专题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2.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征求纪委意见,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需会同统战部门一起考察。
(四)讨论决定
书记专题会议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投票决定任用人选。提拔任用的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六、有关政策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查实有跑官拉票行为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2.本次由副科级岗位提任为正科级岗位的干部,任职时间从2018年7月开始计算。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三年(2015年1月1日以前)或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2016年1月1日以前)可以提任副科级干部。
3.若没有相应职位任职要求的人员,相关职位可暂时空缺。
七、纪律要求
(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严禁封官许愿,严禁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或提供便利,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二)讲党性、守纪律、顾大局,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个人,将取消任职资格,其原任行政职级待遇不再保留。
(三)正常渠道反映意见或建议,严禁在群众中发牢骚、传播小道消息。
(四)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弄虚作假和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或借调整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等。
(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随便猜测并传播组织人事安排事宜;要真实准确地向党委汇报各种统计结果,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同志要以对学校事业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解释,未尽事宜党委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
湖南科技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姓名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 作时间 | 性别 | ||||||||||||||
籍贯 | 出生地 | 政治面貌及入组织时间 | 民族 | ||||||||||||||
职称、专业及获得时间 | 健康状况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报名 岗位 | 1. | 2. | 是否服从调配 | ||||||||||||||
近三年考核 情况 | 2015 | 2016 | 2017 | ||||||||||||||
2015年以来获奖情况 | |||||||||||||||||
现任职务、职级及任职时间 | |||||||||||||||||
工作及 任职经历 | |||||||||||||||||
资格审 查意见 |
签名: 纪委盖章 2018年 月 日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无误。 签名: 联系电话: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