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院党政办通〔2017〕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等8个事项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做好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事项
请假报备制度是重要的纪律规矩,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严格执行。校领导、中层干部外出应及时报告,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对违反请假与报备制度的,将予以批评或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校领导外出请示报告事项
1.校党委书记、校长离开永州出差、休假、学习、因公因私出国(境)等,须按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报批。
2.校党委、行政其他班子成员离开永州在省内出差、休假、学习,须提前2天请示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并由党政办公室备案;离开湖南出差、休假、学习,须提前2天以上请示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并由党政办公室备案。因紧急事项离开永州的,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或校长请示。
(二)中层干部外出请示报备事项
1.中层正职离开永州在省内出差、休假、学习,须提前2天先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再请示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离开湖南出差、休假、学习,须提前2天以上书面请示分管校领导、校长或党委书记同意,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因紧急事项离开的,要及时请示。
2.中层副职离开永州在省内出差、休假、学习,须提前2天请示本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离开湖南出差、休假、学习,须提前2天以上书面请示分管校领导同意,必要时须请示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
3.各教学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正副职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永州,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书面请示中说明情况。
4.科级干部外出须请示本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内容包括人员、时间、地点、事由等信息。领导干部受学校委派参加会议、活动不作请示报备要求。党政办公室定期对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复核,并定期通报。
二、关于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向学校请示报告工作事项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严格组织纪律、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体现。除上级、学校明文规定应该请示报告的事项外,特别强调以下内容:
(一)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须向学校请示的事项至少包括:
1.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发展规划、改革举措等重大事项;
2.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3.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人才队伍建设、教学改革、合作办学、财务管理、资产配置、后勤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4.领导干部外出出差、休假、学习等;
5.邀请校外领导、专家进行社科类学术交流;承办有校外领导、专家参加的学会年会、学术研讨会等会议;
6.本单位、本部门须向学校请示的其它事项。
(二)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须向学校报告的事项至少包括:
1.中央、省委以及其他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2.校党委、行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3.中央、省、市、校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4.本单位、本部门学期、年度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全面工作情况;
5.重要校友、客人来校访问等重要信息;
6.教职员工自主参加校外各级各类竞赛,获得的省级及以上重要奖励荣誉;
7.自然灾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学生伤亡、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应对和处置处理情况,社会动态、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和异常情况等;
8.教职员工出现重大身体疾病、重大思想波动,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直属亲属去世等重要信息;
9.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须向学校请示、报告的事项,根据事项具体内容,按照职责职能分工,分别向校党委或行政请示、报告。
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工作程序和方式。日常工作实行逐级请示汇报制度,先向分管校领导汇报,重要事项再进一步向学校主要领导同志汇报。办理具体事项,不直接找领导签批,须向党政办公室递交书面请示,并按请示(报告)件处理流程办理。
三、关于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事项
严格执行《湖南科技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湘科院党字〔2016〕55号)《湖南科技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湘科院党字〔2016〕56号)精神,严把议题质量。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须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提前3天与党政办公室沟通,并按规定要求报送材料。党政办公室初审、汇总议题后,报会议召集人审定。材料中凡涉及其它部门工作职责的事项,主办单位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尽量达成一致意见,提出初步拟办意见。材料中凡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事先应经过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或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议题不成熟不上会、材料达不到要求、临时起议的不上会。
四、关于邀请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事项
党政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按规定和要求邀请校领导出席公务活动。一是层级规格要适当。适度控制邀请领导数量和规格,让领导腾出更多的时间来谋大局、搞调研、作决策、抓落实。二是报批程序要规范。邀请学校主要领导和不分管的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归口向党政办公室报送请示,不直接向领导本人发出邀请。
五、关于校领导每年须完成的几项具体事项
为密切联系师生,掌握基层信息,督促工作落实,优化工作作风,校党委、行政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每位校领导每年必须完成几项具体工作事项。
1.到联系学院、所在支部上党课,每学期至少一次。到联系点指导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不少于2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4次学习研讨并撰写发言提纲,撰写4篇心得体会,做好个人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每年到联系学院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党校讲课1次。完成“湖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在线学习50学时。
2.每学期至少与分管单位和联系学院的领导班子人员进行1次提醒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3.联系所联系学院的高层次人才。每学期至少登门看望1次、至少谈心谈话1次、至少集中座谈1次。
4.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5.党委书记和校长分别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每年至少1次,分管校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其他校领导每学期至少1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6.党委书记或校长每学年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开现场办公会至少1次。分管领导每学期到堂听课2次以上。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
7.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撰写发言提纲2-3篇,每次集中学习须有心得体会或文章(全年不少于6篇);完成1篇以上调研报告(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或会议上推介)。
8.每年必须推荐3名毕业生上岗就业(其中包括1名就业困难毕业生)。
六、关于中层干部文件学习事项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学校设专门的阅文室(行政办公楼616室),阅文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三、周五下午。干部自行安排时间阅文,每月阅文不少于一次。自觉遵守阅文纪律,阅文后须在阅文栏内签名。党政办公室定期对中层干部阅文情况进行通报。
七、关于周工作(会议)安排事项
进一步做好周工作(会议)安排,明确工作内容,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校属各单位在周五前做好下周重要工作(会议)安排,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登记。党政办公室在周一上午,根据校领导提供的信息,编制周工作(会议)安排。关于重要工作(会议)人员通知,列入周工作安排的,由二级单位办公室根据周工作安排负责落实;列入周工作安排临时有变动的,由责任单位通知与会人员,并报党政办公室;没有列入周工作安排的,由责任单位负责落实。
八、关于报送紧急(重要)信息事项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委教工委对报送紧急(重要)信息的明确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决不允许迟报瞒报漏报。各部门、各单位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立即报送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归口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表
2.湖南科技学院请示(报告)单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
湖南科技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表
姓 名
离校时间 年 月 日 返校时间 年 月 日
目的地 联系电话
离校事由
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湖南科技学院请示(报告)单
呈报时间 呈报单位 编号
(由党政办公室编)
请示(报告)
事项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会签意见
会签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拟办意见
领导批示
湖南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